根据全省统一安排,2025年下半年,拟继续开展全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联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价工种
(一)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4、3、2、1级);
(二)健康管理师(3、2、1级);
(三)劳动关系协调师(4、3、2、1级);
(四)公共营养师(4、3、2、1级)。
二、评价时间
联考联评时间为12月13日(周六),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5日(周五)。
三、评价方式
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上机(闭卷)考核方式开展评价,各社评机构不得擅自组织认定。
四、评价机构
州内有意向参加2025年下半年联考联评的考生,可根据评价工种自主选择社评机构(见附件)。如因社评机构评价条件有限,达不到联考联评的评价要求,由恩施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调考点进行集中评价。
五、报名方式
考生统一使用“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线报名系统”(https://59.175.218.201:10020/loginKs Bm?redirect=/index)报名。社评机构按照要求受理报名,指导考生填写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。
社评机构按照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<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〔2018〕9号)标准,收取考生相关考试费用。
六、监督电话
(一)恩施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联 系 人:贾开燕
联系电话:0718-8238761
(二)恩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联 系 人:向 红
联系电话:0718-8269395
(三)利川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联 系 人:任 琳
联系电话:0718-7233368
(四)咸丰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联 系 人:陈 辉
联系电话:0718-6823191